(簡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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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使用许可合同
株式会社Osamu Envision Technology (以下简称“本公司”)针对VQSCollabo客户端软件(以下简称“本产品”)的使用客户(以下简称“客户”),以客户同意以下条款为条件,基于下述条款基础上允许对“本产品”非转让和非垄断使用权的使用。
1.合同期
本合同从客户购买本公司的“本产品”起生效。
本合同到合同终止前有效。本公司在客户违反本合同任意条款时,有权不经告知随时终止本产品的使用权。
客户在上述使用权结束之日起30天内, 必须销毁或删除从本公司所得到的全部计算机程序及所有复制品。
2.使用权的范围
根据本合同,“本产品”的计算机程序仅可以在一台电脑上使用。不允许通过网络下载“本产品”软件的计算机程序到多个终端使用。
除为了“本产品”的备份或解冻而复制其中一部分的情况外,“本产品”不能进行复制。
不能以改变“本产品”的计算机程序或逆向组合及其他方式进行解析。
“本产品”上显示的著作权及其他权利者的标识不能进行变更。
因使用“本产品”而获悉本公司的秘密,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向其他第三者泄露。
3.本产品相关权利
本产品的版权、所有权和其他一切权利,除在本合同中向客户明确授权或明确去除外的情况以外,均归本公司所有。
4.保证范围
“本产品”是基于现状而提供的,本公司在明示与暗示方面对“本产品”从其商品性、特定用途的适合性开始都不做任何保证。“本产品”各方面发生的问题应该由客户承担责任及负担费用进行解决。
不论前项如何规定,本公司根据客户所提供的电子邮件等书面报告对“本产品”的错误(bug)进行修改时,本公司会将相关修改程序或者与修改相关的程序以及相关的信息在指定网站提供给客户,但作为售后服务而提供上述信息的决定,仅限于本公司的酌情处理。
5.责任的限制
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包括非法行为,有合同及其他法律依据的情况),对于客户或者其他人因为丧失营业价值、业务停止、计算机的故障而造成的损失及其他所有的商业损失、损害等在内的一切间接、特殊的、附带的或造成后果的损害、损失概不负责。此外,本公司关于造成超出回报的损害,即使本公司已经被告知了相关损害及损失的可能性也同样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另外本公司对第三方的索赔不负任何责任。
6.高风险业务
“本产品”的计算机程序对故障不具有抗性。“本产品”的计算机程序故障不能作为直接对人的生命、身体造成危害或者会给物质、环境上带来损失的危机环境下(核设施、飞机控制系统,直接生命维持装置、武器系统等)(以下,简称为“高风险业务”)的自动安全控制功能系统的一部分为运用目的而使用,也不是为了再销售而策划、设计和制造的。本公司对“本产品”针对这些高风险业务适应性的一切明示、暗示的保证,都排除在对客户的保证之外。
7.出口
“本产品”的计算机程序属于外汇以及外贸管理法(外汇法)所规定的战略物资(货物或劳务)的内容,如将“本产品”的计算机程序出口或者携带出日本国时,需要遵守外汇法及其相关法规办理出口手续。
8.管辖法院
本合同所涉及的诉讼,京都地方法院为专属管辖法院。
9.完整协议
本合同记载了本公司与顾客之间针对“本产品”的使用而商定的全部内容。但优先适用之前所签订与“本产品”相关的合同(包括了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2004年5月24日
株式会社Osamu Envision Technology
本产品是使用了Camellia密码处理技术,并由株式会社Osamu Envision Technology进行安装。所谓Camellia是由NTT和三菱电机共同开发的数字处理方法,是欧洲和电子化政府所推荐使用的密码。
“本产品”中所包含的TwinVQ技术部分的相关编码技术是归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以下简称NTT)所有,本公司取得了其相关授权。如果本公司与NTT所签订的上述相关技术使用许可合同结束时,NTT则成为有关这些技术的许可合同上的权利者。法律禁止擅自将以上产权内容转载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