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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使用許可合同
株式會社 Osamu Envision Technology (以下簡稱“本公司”)針對VQSCollabo客戶端軟件(以下簡稱“本產品”)的使用客戶(以下簡稱“客戶”),以客戶同意以下條款為條件,基於下述條款基礎上允許對“本產品”非轉讓和非壟斷使用權的使用。
1.合同期
本合同從客戶購買本公司的“本產品”起生效。
本合同到合同終止前有效。本公司在客戶違反本合同任意條款時,有權不經告知隨時終止本產品的使用權。
客戶在上述使用權結束之日起30天內, 必須銷毀或刪除從本公司所得到的全部計算機程序及所有復制品。
2.使用權的範圍
根據本合同,“本產品”的計算機程序僅可以在壹臺電腦上使用。不允許通過網絡下載“本產品”軟件的計算機程序到多個終端使用。
除為了“本產品”的備份或解凍而復制其中壹部分的情況外,“本產品”不能進行復制。
不能以改變“本產品”的計算機程序或逆向組合及其他方式進行解析。
“本產品”上顯示的著作權及其他權利者的標識不能進行變更。
因使用“本產品”而獲悉本公司的秘密,沒有正當理由不得向其他第三者泄露。
3.本產品相關權利
本產品的版權、所有權和其他壹切權利,除在本合同中向客戶明確授權或明確去除外的情況以外,均歸本公司所有。
4.保證範圍
“本产品”是基于现状而提供的,本公司在明示与暗示方面对“本產品”從其商品性、特定用途的適合性開始都不做任何保證。“本產品”各方面發生的問題應該由客戶承擔責任及負擔費用進行解決。
不論前項如何規定,本公司根據客戶所提供的電子郵件等書面報告對“本產品”的錯誤(bug)進行修改時,本公司會將相關修改程序或者與修改相關的程序以及相關的信息在指定網站提供給客戶,但作為售後服務而提供上述信息的決定,僅限於本公司的酌情處理。
5.責任的限制
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包括非法行為,有合同及其他法律依據的情況),對於客戶或者其他人因為喪失營業價值、業務停止、計算機的故障而造成的損失及其他所有的商業損失、損害等在內的壹切間接、特殊的、附帶的或造成後果的損害、損失概不負責。此外,本公司關於造成超出回報的損害,即使本公司已經被告知了相關損害及損失的可能性也同樣對此不負任何責任。另外本公司對第三方的索賠不負任何責任。
6.高風險業務
“本產品”的計算機程序對故障不具有抗性。“本產品”的計算機程序故障不能作為直接對人的生命、身體造成危害或者會給物質、環境上帶來損失的危機環境下(核設施、飛機控制系統,直接生命維持裝置、武器系統等)(以下,簡稱為“高風險業務”)的自動安全控制功能系統的壹部分為運用目的而使用,也不是為了再銷售而策劃、設計和制造的。本公司對“本產品”針對這些高風險業務適應性的壹切明示、暗示的保證,都排除在對客戶的保證之外。
7.出口
“本產品”的計算機程序屬於外匯以及外貿管理法(外匯法)所規定的戰略物資(貨物或勞務)的內容,如將“本產品”的計算機程序出口或者攜帶出日本國時,需要遵守外匯法及其相關法規辦理出口手續。
8.管轄法院
本合同所涉及的诉讼,京都地方法院为专属管辖法院。
9.完整協議
本合同記載了本公司與顧客之間針對“本產品”的使用而商定的全部內容。但優先適用之前所簽訂與“本產品”相關的合同(包括了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
2004年5月24日
株式會社Osamu Envision Technology
本產品是使用了Camellia密碼處理技術,並由株式會社Osamu Envision Technology進行安裝。所謂Camellia是由NTT和三菱電機共同開發的數字處理方法,是歐洲和電子化政府所推薦使用的密碼。
“本產品”中所包含的TwinVQ技術部分的相關編碼技術是歸日本電信電話株式會社(以下簡稱NTT)所有,本公司取得了其相關授權。如果本公司與NTT所簽訂的上述相關技術使用許可合同結束時,NTT則成為有關這些技術的許可合同上的權利者。法律禁止擅自將以上產權內容轉載和復制。